东吴证券推出全新投教作品: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应知应会
苏州2025年4月16日 /美通社/ -- 为引导投资者审慎识别退市风险,助力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东吴证券投教基地制作并推出原创作品: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应知应会系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知识点一】什么是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知识点二】具体情形一:欺诈发行 IPO欺诈发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 重组上市欺诈发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构成重组上市,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一条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 【知识点三】具体情形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财务类终止上市标准: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实际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标准。 "绝对造假金额+绝对造假比例"情形:一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且超过披露金额的30%;连续两年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3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合计金额的20%;连续三年及以上年度存在虚假记载。 【知识点四】具体情形三:五大安全领域的重大违法 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具体情形包括: 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依法被吊销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存在丧失继续生产经营法律资格的其他情形;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程度,结合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类型、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上市地位的影响程度等情形,认为公司股票应当终止上市的。 【知识点五】关键时点一:立案调查公告 立案调查是作出行政处罚的前置程序,也是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是查处重大违法退市案件的起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虚假陈述揭露日前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投资者可以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赔偿。而在揭露日之后再行买入的投资者将不具有提出索赔的适格资格。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已经启动的情况下,广大投资者更要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切勿盲目炒作高风险股票。 同时,投资者要及时关注立案的公告及风险提示内容如果在公告中重点提示可能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那就一定要多留个心眼,说明公司此时涉及的事项非同小可存在后续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可能性。 【知识点六】关键时点二: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是认定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重要依据。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也将被依规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从前期案例来看,事先告知书认定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最终退市已基本"板上钉钉",相当于被作出"一审判决"。 ...









